8月8日,临河万佳城的住户吴先生向巴彦淖尔日报社我是记者·我帮你新闻服务热线8211580反映,他们是2020年从万佳城买的房,结果今年去缴取暖费时,阳光能源让把2019年的取暖费缴清,才能缴纳今年的取暖费。
吴先生说:我家是2020年才买的房,为啥要缴2019年的取暖费呢?
随后,记者与万佳城的开发企业万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她说:针对小区有住户家缴不成取暖费的问题,2021年,我们公司和阳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接过,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现在公司遇到了困难,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了。
对此,阳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高雪飞说:万佳城的开发企业万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和我们对接过取暖费的问题。万佳城部分住户缴不了取暖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开发商把房卖了,住户没领钥匙;另一种是开发商卖房前没有缴清取暖费。如果吴先生是2020年买的房,最好拿着相关票据找开发商,与开发商对接,督促开发商把卖房前的取暖费缴清。
大法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钱婷说:业主吴先生可以跟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到法院对开发商提起诉讼。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贾君莲
编辑:陈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