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抖音的时候,刷到了一则信息,之前公安部发了A级通缉令的6大人贩子之一的刘上英被抓到了!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贩卖妇女儿童判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大部分的老百姓都觉得对于人贩子5—10年的有期徒刑,太轻了!应该全都判处死刑!甚至有些人因为量刑太轻,还诞生了很多阴谋论!
毕竟人贩子的行为太恶劣了,他们的犯罪行为导致一个又一个的家庭的破碎!
你永远都不能想到这些人贩子的行为有多恶毒!对于这么轻的量刑我刚开始也不理解!
后来看了一些专业的解释我才明白是我们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
对于人贩子不全部判处死刑原因一:
如果把所有的人贩子都判处死刑,那么会让他们全部成了亡命之徒,不利于公安机关的抓捕,也不利于解救被拐儿童!到时候这群亡命之徒随时会再次伤害甚至灭口被拐儿童!
对于人贩子不全部判处死刑原因二:
如果把人贩子全部判处死刑,不利于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侦破,也不利于对被拐儿童的解救!因为如果全部判处死刑,人贩子可能会破罐子破摔,拒不交待被拐儿童的下落!
还有就是即使人贩子全部判处死刑,也不能完全杜绝这种犯罪!
比如大家都知道贩卖毒品50克以上会被判处死刑,可是贩卖毒品的事情却是屡禁不止!我们每年都会有很多缉毒警察死在岗位上!
所以我认为要想减少拐卖儿童的现象,必须推行买卖同罪!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犯罪!
我们现在对于购买被拐儿童判处太轻了,仅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这就造成了很多买了被拐儿童的人,完全没有承担法律责任!这也造成这些人对法律完全没有畏惧!
最后附上还在逃的另外五个拐卖儿童的A级通缉犯照片,大家一起把他们找出来,使他们早点被抓捕归案!







